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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全部都争起来(4 / 6)

必然是贪污,要负全责。

每张发票和发票存根都有编号,一户一号,多少户百姓,你收了多少东西,一查票据,一目了然,你想把百姓的票据和存根都抹去,不好意思,清查的时候不能缺号,缺号官员负全责。

当然,目前朔州,包括安北都护府所有的田地都属于免税期,农户只有少量的人头税要交,税收的主要来源是集中在工户和商户身上。

县令什么都管,但只有清查监督权,钱财不入县令手,各司的上官,会对各司进行检查核实,县令没有挪用的权利,各司自行挪用,将会面临县令和各部门的双重检查,各司的工作可不单单要满足县令的施政要求,他们还要对自己的上线负责。看上去所有事情都要经过县令的笔杆子审批,或者上报,实际上,干活的人,都是按照自己上头部分制定下的标准在干活,县令干涉不了。

至于文教,接待,或者一些日常事务的处理,孙享福也是大量任用王氏子弟,因为负责干这些活的人,并没有掌握什么实际权力,只需要拨给他们固定的经费就好。

这种双重监督管理的办法,不仅能够大幅度的杜绝贪污**,还能让孙享福很轻松的就将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上。

发现问题,考察问题,解决问题,是三拨人,孙享福只需要抓住其中考察问题的这一拨人的权力,就能把三拨人全部管理起来,而偏偏,考察核实情况的这一拨人,并不需要高深的文化。

他们只需要实地去清点数量,检查质量,确认是不是有这么回事就行。

当然,不是说这么管事情就有多么高明了,只是在没有过多的人手管事的情况下,这么管,比较省事,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马周建议李世民也这么干,这样不仅能让皇权更加集中,而且能暂时解决他人手不足的局面,同时,还有弱化地方官权力的意思在里面,要知道,五姓七家,就是因为有大量官员在地方上任职,才能对李世民的政令阳奉阴违。

“嗯,此法当好生研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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