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浙直总督胡宗宪许诺“开设互市”诏安汪直,后者一门心思想着做生意,这才主动回国。
当然,胡宗宪区区总督,压根没资格决定这种称王建制的反贼能否诏安。
世宗皇帝年纪越大,越忌讳反贼。
于是,嘉靖三十八年,入狱一年多的汪直,在浙江被明正典刑。
直到死前,汪直还在狱中陈情,表示一生从未为非作歹,生为互市,死为互市,希望朝廷宽恕宽恕,以“效犬马微劳驰驱,愿为朝廷平定海疆。”
距今不过二十年的事情,还没到记忆模糊的时候,群臣对汪直的情况同样再清楚不过。
也正因如此,方才还准备致仕的张瀚,此时情绪最为激烈:“汪直僭号曰宋,自称徽王,如此称王建制而受典刑,莫非还是冤了他不成?”
汪直该不该杀,张瀚是最有发言权的——嘉靖三十七年廷议此事,作为兵部侍郎的张瀚,是真的发言过。
栗在庭神情坦然,直面这位刑部尚书的不满。
张瀚这般态度,属实意料之中。
与王安石不同,那毕竟是前宋的是是非非,大家隔岸观火好歹能说句公道话。
汪直就不一样了,张瀚在兵部的卷宗上,明确做过批示,言其“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
要是给汪直平反,张尚书的脸面也不好看。
而栗在庭面对这番质问,只肃然点头:“冤者,屈也,当初朝廷许汪直以不死,其受诱回国后,却遭枭示,岂非屈耶?”
这话漏洞不小,立刻被礼部尚书汪宗伊抓了去:“栗部堂不要模糊其词,分明是胡宗宪用计,许以汪直不死,如何能说得像中枢许诺过一样。”
这时,向来不议论政事的王世贞突然插话:“总督总督,总而督之,胡宗宪辖制南直隶、浙江、福建等处大小事,难道在海贼面前还代表不了朝廷?”
场面赫然是一分为二了,朱翊钧不由啧啧称奇。
汪宗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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