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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签约个人(1 / 6)

陆钦被孟语用电话请过来时,也多少有点意外,他不知道这不苟言笑、气场强大的女人是怎么忽悠秦建的。

他是带着无数首歌穿越到平行世界的人,可别人并不知道。在知道他写出《执迷不悔》的人眼中,得到的评价也不完全是——这人很厉害。

比如比他大几岁,从出道到现在已经写了近百首歌的方明,始终没把他这个非科班出身的人放在眼里。

张军和赵悦也都将信将疑,毕竟他们都只知道这件事,没有听过那首歌的旋律,没看见过歌词。

即便是认可他才华的许光、张璐、孟语和沈曦以及老板罗星雪这几人,也没有谁敢拍着胸脯保证:执迷不悔专辑,一定能在发行之后大爆,达成沈曦首张白金成就。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秦建敢把合约签到他名下,这勇气……可真不小!

到了孟语办公室,陆钦看着面色平静的秦建问道:

“秦哥,你怎么想的?直接签星雪,给你写歌的人不止一个,我什么名气都没有,你就不怕好不容易自由了、能复出了,结果又一脚踩坑里了?”

“我刚刚听了一遍《执迷不悔》的demo,我信陆老师的能力!”秦建认真回答。

孟语在一旁说道:“他是决定把合约签到你个人名下之后,我才给他听的。”

说着拿出一张刚刚她帮两人草拟,写在空白白纸上的合约要点,递给陆钦:“陆老师你跟秦建看看。”

陆钦接过来,坐在沙发上,和凑过来的秦建一起看起来。

孟语写的全是重要条款,无法律细则。

「合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陆钦为秦建打造一首单曲;两年内保证一张专辑。」

「陆钦负责秦建的艺人形象维护(包括形象包装、公关等事宜)、经纪代理(包括各种商演、演唱会等事宜);陆钦可与第三方签订合约,共同维护艺人形象、签署经纪合约。」

「分成比例——通过歌曲发行、各种经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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