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其他类型>社恐小可怜穿成男主的捞子前女友> 第100章 最多四个月就和司以珩分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00章 最多四个月就和司以珩分手(2 / 4)

的粉钻簇拥着,净度和颜色都是顶级的,色调饱和度高,颜色浓郁,项链熠熠生辉,粉色的光晕在钻石之间流转,像一朵将开未开的花。

很适合书瑜。

最后司以珩以九千九百万拍下这条钻石项链。

*

拍卖会刚结束,沈清瀚就接到了自己父亲的电话。

“你是疯了吗?你和司以珩作对。”

“你是不是觉得老子日子太好过了,你是想沈家破产,我去跳楼是吗?”

“沈清瀚,你不是小孩子了,你就算帮不上忙,你也不要惹事情。”

“我看你还是没有历练到位,你就继续在国外念书别回来了,沈家的生意你也不要插手了,你弟弟比你懂事的多,我看你真是白占了一个大哥的位置。”

沈清瀚捏着自己拍到的东西,骨节发白。

司以珩又三言两语把他踢出局,司以珩真是个贱人。

沈清瀚更不想司以珩好过了,发了一张截图到司以珩的工作邮箱。

这样能确保司以珩一定能看到。

司以珩正在处理工作的时候,沈清瀚的邮件弹了出来。

邮件内容是。

【沈清瀚:你舍不得和司以珩分手?

一只小鱼游啊游:你放心,我会和司以珩分手,到了时间我就分手。

沈清瀚:你什么时候分手?

一只小鱼游啊游:最多四个月就和司以珩分手了。】

只是很短的四条消息,但是透露出来的内容却让司以珩眸底一片阴沉。

四个月,很快就四个月了。

车上,司以珩盯着那条粉钻的项链看了很长时间。

司以珩忽然开口,“你说小瑜会喜欢吗?”

小王助理:“喜欢啊,书瑜小姐肯定会喜欢,九千九百万呢,好多钱。”

谁会不喜欢钱啊。

书瑜小姐要是不喜欢,可以提前告诉他项链丢哪个垃圾箱吗?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