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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商税首征(2 / 4)

三、住税:针对在寒渊境内设有固定店铺、工坊、货栈、客栈、车马行等从事商业、服务、加工业的坐商,按其经营规模、行业、地段,核定一个“年纳税额”,分季缴纳。

税额核定参考其店铺大小、雇佣人数、所在市口繁荣程度等因素,由“市易司”与坊正、行业头人共同评议,力求公允。对于新开张、小本经营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或缓征。

为方便征收、防止官吏中饱私囊,萧宸还采取了几项配套措施:招募识字、懂算术者,经培训后充任税吏,给予固定薪俸,严禁“包税”;推行“三联税票”,一联给纳税人,一联留征税点,一联交度支司备案,定期核对;在主要市集和税卡设立“公平秤”、“标准尺”,供商民自校,防止税吏在度量衡上做手脚;设立“申诉箱”,允许商民对不公征税进行投诉,一经查实,严惩税吏,并给予申诉者奖励。

新税制在颁布前,广泛征求了各市集行会头人、大商贾的意见,对其中过于严苛或不切实际之处进行了调整。

颁布时,附有详细的解释和示例,并给予了一个月的“宣导期”,让商民了解、适应。

尽管如此,开征新税的消息仍在商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加税,在任何时代都是敏感话题。

有商人抱怨成本增加,利润变薄;有小贩担忧生计受影响;也有暗中走私者预感财路将断。

但萧宸和韩烈对此早有预料。

他们清楚,相比前朝及周边势力动辄“十税一”、“五税一”甚至更高的苛捐杂税,以及官吏上下其手的盘剥,寒渊这套“三十税一”、“五十税一”的税率堪称“轻徭薄赋”,且征收过程力求透明规范。更重要的是,寒渊提供了什么?

是盗匪绝迹的安全商路,是平整坚固的水泥官道和日渐通畅的水运,是日益繁荣、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的市场,是相对公正、保护合法经营的司法环境。

这些隐性的“成本”降低和“收益”增加,是任何高税率都无法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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