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捡漏上岸,从小科员到权力巅峰> 第371章 庄严审判(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71章 庄严审判(下)(3 / 8)

、徇私枉法罪,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杀人罪(教唆)、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周秉坤、丁茂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宋玉华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且行贿情节特别严重,

其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均应依法予以严惩!

请合议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公诉意见有理有据,铿锵有力,如同正义的雷霆,

在法庭中回荡。

旁听席上许多人不由自主的点头,

媒体记者们更是奋笔疾书,记录下这义正辞严的指控。

接下来是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周秉坤、丁茂全、宋玉华等人的辩护律师,在如此铁证面前,辩护空间已经非常有限。

他们的发言,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强调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别是周秉坤、丁茂全交代了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

宋玉华也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二是强调被告人在某些具体犯罪中处于从属或被支配地位(如丁茂全的辩护人强调其在故意杀人中系“教唆”而非直接实施,在周秉坤的犯罪体系中处于“被动”地位,宋玉华的辩护人强调其行贿是迫于“潜规则”和寻求“庇护”,某些暴力犯罪是手下人所为,其并非直接指使者等),

三是强调被告人主动退缴了部分赃款赃物(如周浩然从海外退回的部分资金),减少了社会危害性,

四是恳请法庭考虑被告人以往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