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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又要搞折色制度?(1 / 7)

纵观历朝历代,大明官员们的俸禄,是出了名的低。

由于太祖皇帝出身元末乱世,亲眼目睹了元朝官吏的腐败,所以才定下了薄俸的基准,以约束各级官员。

老朱认为官员有田有禄,足以养家糊口,不应追求奢侈生活。

以洪武二十五年定例,正一品官员年俸1044石禄米、正七品 90石、从九品 60石。

这一基准参考了唐代“职田加禄米”、宋代“正俸加职钱”的下限,名义上基本能满足官员基本家用。

但问题是,这仅仅是名义上。

从永乐朝开始,朝廷开始推行“折色”制度,即将部分禄米,折算成其他物品或宝钞发放。

众所周知,永乐时期,是大明航海技术冠绝全球的时代。

郑和舰队七下西洋,从南洋、印度洋带回了巨量的胡椒、苏木、檀香等香料。

朝廷将这些香料折算给官员,一方面消化了库存,另一方面也节省了财政开支。

这么做,虽然朝廷节省了开支,但下面的官员们可就苦了。

香料的市场基本都在欧洲,大明对于香料的需求,其实并没有那么大。

短时间内出现的大量香料,远远超过了国内市场的正常需求,导致香料价格暴跌。

官员们拿到香料后,无法像米、布那样,轻易能在市场上出售,更不能直接用于日常生活。

宝钞就更不用说了,基本已经形同废纸。

这就导致了官员们的实际收入,大打折扣。

到了明中后期,由于一条鞭法改革、以及外部白银停止输入,大明的物价更是飞涨。

以一个正七品知县为例,名义上的年俸换算下来,不过几十两银子,而且还经常拖欠。

靠这点儿俸禄,想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就已经很困难了,更别提养活衙门里的吏员了。

知县号称百里侯,一方父母官,下面至少都养着百十来号基层工作人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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