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历史军事>大明:从边军开始覆明灭清> 第210章 成立粮税司,改革税制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10章 成立粮税司,改革税制(4 / 8)

多、层层加码的徭役和摊派。

而这些徭役摊派,在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后,统一化作了“徭役银”,又称“丁银”。

而大明的士绅阶层,免除的,恰恰就是这部分最重的“丁银”。

并且,他们的正税,在朝廷的屡次宽免下,也几乎不再上缴。

这就导致了大明税基,被系统性地侵蚀。

藩王、官僚、士绅,通过土地投献和兼并,享受着免税的特权。

而所有的负担,最终都转嫁到了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头上。

从宏观上来讲,明代的税制设计就有大问题。

这是当年太祖皇帝朱元璋留下的后遗症。

老朱是布衣上位,把钱粮看得很紧,他本着“藏富于民”的想法,为了避免百姓负担过重,所以把正税定得很低。

低到什么程度呢。

大概就是全国一年收上来的赋税,在正常情况下,刚好够国家一年的用度,不多不少。

可问题是,国家哪能年年都风调雨顺?

尤其是大明朝,天灾人祸更是频发。

一旦有事,正税根本就不够用。

穷生奸计,于是,后世的皇帝和官员们,就琢磨出了很多歪门邪道的捞钱办法。

其中最恶劣的一项就是“摊派”。

按理说,摊派历朝历代都有,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大明朝却把“摊派”玩到了极致。

他们创造性地采取了“寅吃卯粮”的方法。

简单来说就是,今年花的钱先打欠条,年底核算,然后分配到各省府州县的都司卫所,明年加派。

这样一来,今年的亏空,明年就可以补回来了。

遇到像什么赈灾,修缮河道等大事,也有钱了。

可问题是,很多事情,不是一年就能解决的;而且新的一年,还会有新的突发情况。

对于这个问题,大明上下的给出的答案是,没关系。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