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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见大: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免费章)(5 / 10)

而刚到京师,他便跟着王莅民,将数万两送到了掌锦衣卫事的左都督田尔耕手上。

有用吗?

没有用的,这个案子已经不仅仅是钱的事情了。

冯铨保不住你,田尔耕当然也保不住你!

【天启六年九月】

很快,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吴养春坐赃银六十余万两,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其山场木植银三十余万两。

总计103.6万两,开抢!

【天启六年十二月】

工部营缮司主事吕下问奉命前往歙县追赃。

这家伙可了不得,出个差事,拖家带口三十余号人一起过去。

到了发现吴养春的家业已然衰落了。

吴守礼死后分五支,而吴养春之父下来又分了多支。

吴养春本人的家业,离这所谓的一百万两赃款,实在是差之甚远。

问题不大。

吴养春不够,还有吴氏宗族。

吴氏宗族不够,还有整个歙县的人家嘛。

但是,我们是做官的,要文明一点,不能那么没手段。

于是吕下问,将吴养春那号称价值三十万两的土地拍卖,强令当地富户购买。

当然,他自己也要多少赚一点。

赚多少呢?不多,只是稍加两万两而已~

(这里也是明末贪污的一个参照物,是贪,但还真没贪太多。十五分之一,有点低了。)

其中一位商人吴献吉被摊购价值一万余两白银的黄山山地,无力承购,被迫逃亡。

这一逃,那就逃出事来了。

【天启七年二月三十日】

钦差捕快及两名捕丁前往吴献吉在岩寺镇的亲戚家“追赃”,家中无人。

但你吕大人要赚钱,我们捕快就不用赚钱吗?

于是又破门而入与案无关的邻居家敲诈,独居妇人高声呼救,附近百姓闻讯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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