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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推行唐制(3 / 4)

原倭国松浦郡守府被改建为“大唐九州都督府”。

虽然只是临时建筑,但门前已竖起大唐龙旗,威严初显。

刘校尉——现在该称刘都督了——正在审理第一桩案件。

堂下跪着两个倭人,一个是原松浦郡的豪族岛津氏家主,一个是普通渔民。

案情很简单:岛津氏强占渔民渔场,渔民反抗被打伤。

“岛津氏,”刘都督用翻译官传话,“你强占渔场,打伤渔民,可知罪?”

岛津氏昂首道:“渔场本就是我岛津家产业,这刁民擅自闯入,该打!”

“可有地契文书?”

岛津氏一愣:“这……渔场世代属我岛津家,何需文书?”

刘都督看向渔民:“你可有说法?”

渔民战战兢兢:“大人,那渔场本是公海,小人祖辈都在那里打渔。

三年前,岛津家突然说是他们的,要收渔税。小人不从,便被打了。”

刘都督沉吟片刻,对岛津氏道:“无地契,无文书,仅凭口说,便强占渔场,殴打百姓。按《大唐律》,强占他人产业,杖八十;伤人致残,徒三年。”

岛津氏大惊:“大人!我岛津家世代居此,这渔场……”

“世代居此,更应遵纪守法。”

刘都督打断他,“念你初犯,且不知唐律,从轻发落:一,归还渔场;二,赔偿渔民医药费、误工费;三,罚银五十两,以儆效尤。你可服?”

岛津氏脸色变幻,最终颓然低头:“服……服判。”

判决传出,围观的倭国百姓议论纷纷。他们第一次见到,豪族在官府面前低头,普通百姓的冤屈得以伸张。

扶余慈在一旁看着,心中感慨。他低声对刘都督道:“都督此举,胜于千军万马。倭国百姓苦豪族久矣,今日一见唐律公正,必心生向往。”

刘都督点头:“殿下来信再三叮嘱,征服易,治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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