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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高拱收礼,汉奸出使!(2 / 4)

在元朝末年,从广陈迁移到清溪等地定居。

聚族而居,家族庞大,人丁兴旺,进入大明朝后,更是有了不小的进步,家族富饶,不为产业计。

能让高福说出沈惟敬所携的礼物是厚礼,当真是厚礼不假了。

“怎么当的官?”

“回阁老,在乡中捐了个粮长。”高福答道。

大明朝的捐官,名目繁多,大致可以分为四种。

捐实官,捐出身,官再捐官,捐监生。

清溪沈家虽为名家,但世代经商,若是学识不行,想改出身,就只能捐实官不可。

而捐实官,在汉朝的时候,叫买官鬻爵,就是用无数钱粮砸出来的官位。

大明朝之所以会如此,全赖当初土木堡之变后,朝廷财政困难无以为继,逼不得已的手段。

而大明朝,从正统年间,到成化年间,再到弘治年间、正德年间,以及嘉靖年间前四十年里,朝廷就没有富裕过,于是,捐实官就被保留了下来。

高拱毫不掩饰地厌恶,道:“怎么进的京?在哪个衙门当差?”

“回阁老,在嘉靖三十四年时,沈惟敬参与抗击倭寇,在王江泾单骑突围中,救出了浙直总督胡宗宪,清溪沈家与倭国素有生意往来,沈惟敬便通晓日语,胡总督为报答救命之恩,就将沈惟敬推荐入了会同馆,沈惟敬至今都在会同馆当差。”

会同馆。

是朝廷接待外宾的地方。

这么一说,高拱忽然有点印象,之前倭国使者来大明朝表达不满和来大明朝宣战时,负责接待倭国使者的,便是这沈惟敬。

高拱心里琢磨了两下,一扬手道:“书房见见吧。”

文人重礼重文,书房不得轻入,能在书房见的客人,代表主人家没把这客人当外人。

手持重礼的沈惟敬心情激动地跟着高福来到了次相书房,刚进门,就一躬到地,“见过玄翁!”

大明朝自嘉靖年间,官场就兴起了称“翁”之风,即在字或号中选一雅字,后缀以“翁”,以示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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