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颜·阿布杜勒和木提塞尔阿布都和提塞穆里和克鲁拉姆离合......
尼玛部族很有钱,很富裕。
吃得好,穿得好,武器也好。
他们在这里屯田,也在这里杀人。
只要有抢劫商队的沙匪,他们就会出击。
尼玛是越抢越有钱。
等抢来的货物足够多,部族的商队就会出发。
到达兰州之后卸货,然后回来。
这都是无本的买卖。
尼玛每隔三年会去长安一趟。
给书院的先生们送颜料,送从天上掉下来的石头。
然后在书院里面住三个月。
给那些小娃娃讲三个月的故事。
那是尼玛最幸福的时光。
被人尊敬,被孩子们围绕着。
整条且末河水源地,这片富饶的土地,都是尼玛部族控制着。
曾经有人劝尼玛部族自立为王。
尼玛没有一丁点的犹豫,直接把劝诫自己的人给扒皮了。
自己的先知可召唤雷霆。
有掌心雷,那是神仙。
自己好好的神仙不当,去当什么王?
尼玛很聪明,他知道自己如今的一切都是先知给的。
现在的他依旧牢记当时先知的嘱咐,保护商道,杀匪患。
外面牲畜的叫喊声把尼玛吵醒。
尼玛推开身边的妇人,细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皮靴。
七八个蝎子逃窜了起来。
任凭他们逃的再快,也没能够逃得了尼玛的手心。
全部被眼疾手快的尼玛给塞到了一个大号的瓷瓶子里面。
这些小东西在西域虽然不算个什么。
天色一黑到处是它们的身影,伤害牛羊,伤害牲畜,也伤人。
但在长安,这些东西可是好东西。
有多少,他们都能吃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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