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都市言情>养成系男神:听劝后,我成了顶流> 第三百二十二章:灯火阑珊处(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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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灯火阑珊处(求月票!)(1 / 7)

大年初一,李有志一大早上就忙活开了。

虽然按照蓉城这边的习俗,是初二初三才拜年。

不过仗着和师长领导们住的近,再也是知道像陈德禄和霍仁宏几家子女都是初二初三回来过年,想着自己到时候再去打扰人家家人团聚……

好吧这都是理由。

根据《职场守则》第49条“给领导送礼要么就最早送,要么就送最好的”这个原则,李有志早上起来就开始了微操游走。

拜年送礼这个事儿它是有门道的;你第一个送,别管说你送的东西是什么,它情分和真诚显在这儿。

哪怕是你拎两箱子啤酒,年节一大早领导一开门,看到伱守候在门口甜甜的来上一句“节日快乐,节节高升”,那领导心里什么滋味?

可是你拖到了晚上才到人家去,领导这一天下来喜庆话都听麻了。除非你拿的是两箱加了红的茅子,要不然人领导也就是对你笑着点点头。

这个道理,其实也适用于搞对象;

为什么中学时期的女生好哄?

因为早啊!

一份二三十块钱包装精致的奶茶,二三百块的生日礼物,帮她赶一下臭流氓,就能给她一种从未经历过的新奇感,在她的心里留下“他对我真好”的印记。

等这些女生上了大学入了社会,坐过几十万的bba,看过年入百万的小老板,吃过单人消费上千的西餐……你再试试?

所以说,什么事儿趁早都没毛病。

早起的鸟儿有洞钻,老祖宗传下来的道理……它肯定是有道理的。

就这么,在一大早响起的零星鞭炮声中,李有志带着不贵但是都精心挑选,猛攻中老年女性喜好的拜年礼,在农大校属小区北苑一通游走。

将一群师母哄得眉开眼笑,一众师长哄的嘴角上扬后,这才揣着一兜远比拜年礼重的红包回到了宿舍。

回到宿舍,李有志便将红包放在桌子上,他拆都不准备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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