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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治家(5 / 7)

券约之所以不写详细内容是记载不便,当时的社会规矩就是主人的命令仆从必须要听,即便是没有在券约上写明也得遵守,因此丁了其实就是想钻法律的漏洞偷懒。

很快阿奴把丁了的契约拿来,是一卷竹简,这份竹简在当地的官府当中还有一卷备份,所以也不怕被偷走。

而且主人是可以拿这份竹简与别人私下进行买卖的,只需要在交易完成之后向官府备案通报一声即可,因此券约对于奴仆来说非常重要,俗称卖身契。

诸葛亮从阿奴手里接过竹简,扫了一眼内容,便对沈晨说道:“阿弟,你看看吧。”

沈晨接过来看了一眼,是一份很正式的券约,当初诸葛玄以一万八千五铢钱将丁了买来,里面的内容规定确实比较笼统,便拿着竹简对丁了说道:“是不是要想使唤你,便必须上券;不写入券内的话,你便什么都不做?”

“那是当然,要以券为凭证。”

丁了咬死了这句话。

一般来说,主人家如果有权势,奴仆是不会这样懒惰的,因为即便是把奴仆是杀了,主人家也不过是赔些钱财,不需要抵命。

问题是蠢货到处都有,两汉时期光史料记载像丁了这类的愚蠢奴仆不计其数。

再加上诸葛玄刚死,丁了觉得新主人年幼可欺,这才想偷懒罢工,却是不知道诸葛亮刚刚成为家主,正要治家立威,树立自己的威严,他就上杆子撞上,自己找死怨不得谁。

二人互相对视一眼,沈晨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念一遍:建安二年三月八日,新野男子沈晨,从襄阳隆中男子诸葛亮处,买亡叔时户下壮奴丁了,决贾两万。奴当从百役使,不得有二言。”

“自三月九日起,晨起洒扫,食了洗涤。居当穿臼缚帚,裁盂凿斗。浚渠缚落,鉏园斫陌。杜髀埤地,刻木为架。屈竹作杷,削治鹿卢。一日之内完工上述,若不听教,当笞一百。”

“三月十日,织履作粗,黏雀张乌。结网捕鱼,缴雁弹凫。登山射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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