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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四六章 不要想占大明的便宜(4 / 9)

立一个开发总公司,由大明皇帝和露西亚皇帝共同持股。

“总公司的编制应该由大明人和露西亚按照一比一的比例组成。

“总公司不直接参与资源开发和商业经营。

“总公司下设两个分公司,分别负责边界线两侧的土地资源开发。

“大明和露西亚各自出人,经营各自境内的分公司。

“总公司派出两国人组成的监管和财务机构,监督两个分公司的运作。

“这样能够在保持合作,避免冲突的同时,保留一定独立性。”

朱靖垣也收到了林则徐的报告,林则徐认为没必要在油田的开发上做出让步。

露西亚必然不敢跟大明正面冲突,他们肯定会提出新的折中的设想。

等露西亚折中过之后,大明再在那个基础上给出要求,应该就能谈出不错的结果了。

林则徐认为,大明方面的目标,应该大部分都能实现。

朱靖垣看完之后,也给林则徐写了封回复,稍微勉励了几句。

两天之后,在鲜卑国公的组织下,大明和露西亚的代表再次会面。

韦德梅耶已经收到了尼古拉的回应,但是这次却没有直接说出来:

“敢问大明代表,大明方面对此前的谈判,有什么看法吗?”

林则徐理所当然的说:

“我们认为我们的要求是非常合理的,在商业和管理上的全面合作,对露西亚皇室和朝廷以及百姓都是有好处的事情。

“露西亚在合作的过程中,不但可以获得很可能超过独自经营的利润,更重要的是能学习和借鉴大明的工艺技术和管理理念。

“露西亚的工人,在大明参与管理的厂商内,也能获得更好的福利待遇。

“露西亚皇室和朝廷,也能获得更加稳定的石油资源产出。”

“我们希望露西亚人不要在这种地方犯糊涂。”

韦德梅耶心中叹了口气,大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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