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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往事不堪回首(3 / 7)

女子。

那年夏天,我多次藏着刀子来到学校,暗中跟随大块头,想要趁其不备,抽出刀子来捅死他。

可是,他身边永远有其他人,我也没勇气去挑战那些人。

杀人的念头,却始终没从脑海里消失过。

就这样到初中毕业,我和他考入了不同的学校,再也没见过了。

三个月前,我突然接到个电话,竟是初中的一个老同学打来的,说是要搞一次同学聚会,必须要所有人都到场——我想,如果不是这个条件,他们是永远想不到我的。

我在第一时间就拒绝邀请,很简单,我不想再看到那些人,他们大多数都欺负过我,都在女厕所门口看到过我的裸体。

其实,我是不想再看到那些人的眼神。

挂断电话,我大哭了一场,直到第二天,却又打回那个电话,接受了同学会的邀请。

因为,我从没忘记过杀人的念头。

当我重新见到大块头,一下子几乎没认出来——这家伙的头发少了,身材比过去臃肿许多,却穿着名牌西装,一副社会精英派头。他说话的语气越发成熟,跟每个人都是热络地打招呼——包括我。

真没想到,他居然对我如此热情?询问我的工作状况,还要为我提供客户资源。虽然,我依然不敢正眼看任何一个老同学,但我从他们的语气里发现,大家似乎都已完全忘了那件事?忘了曾经在女厕所门口看到被扒光了的我?其中,也有我中学时暗恋过的女孩,如今她已嫁作人妇,成了三岁孩子的妈,拉着几个女同学谈笑风生,对我也客客气气。

是啊,十四年过去了,有谁还记得呢?又有谁还会在乎?当年的欺负与恶作剧,嘲笑与讥讽,不过是他们自己的幼稚罢了。现在,大家都是成年人,各有各的事业与生活,所谓同学会,既是为联络感情,大概也是为重新组织人脉吧。

大块头嘛,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忘了欺负过我的事,或者只要谁不提醒,就再也不会想起来。托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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