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督主的手有没有留疤,要是真的留了疤,的确是很可惜。
杜沅自然也看到了那一道浅浅的疤痕,她又从怀里摸了一瓶绿色的膏药出来,放在了桌上,“公子,郡主吩咐下来,让汤圆公公每日里帮公子抹药。”
陆偃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他手上的伤都好了,还抹什么药?
陆偃抬头看向杜沅,杜沅却浑然不觉,自顾自地说道,“公子,今日郡主之所以和薛大姑娘起冲突,就是薛大姑娘说了公子的坏话,郡主还说,就冲着薛大姑娘这么说公子,她都该死,属下瞧着,要不是在宫里,估计郡主都要动手弄死薛大姑娘了。”
“公子这手,公子自己觉着没什么,回头要是让郡主看到,留了这么大一条疤,肯定会不乐意,公子还是好好抹药,尽快把这疤痕给消掉吧,免得郡主总惦记着。”
杜沅离开后,陆偃一直都没有喊人进来伺候,他盯着自己的掌心看了好久,笔杆戳伤时,他就感觉不到疼痛,即便留疤,他也不以为意,但这只手,竟然还有人惦记。
他不由得想到,每次她看自己时候的眼神,就好似欣赏一件绝世珍宝,既然她惦记,他便为了她好好珍惜自己。
陆偃喊米团进来,吩咐道,“给本座上药吧!”
米团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战战兢兢地问道,“督主,您伤哪儿了?”
陆偃摊开掌心,指着桌上的药瓶,“郡主吩咐杜沅送来的,祛疤的。”
米团愣了一下,睁大了眼睛看了一眼督主掌心里浅浅的一点疤痕,他感慨地说了一声,“郡主的记性是真好,连奴才都忘了,督主手心里头受过伤。”
米团离开后,陆偃摊开了左手,他的掌心里躺着一个陈旧的荷包,上面绣着折枝牡丹,他的耳边似乎传来了“大哥哥”的童稚的声音,不知不觉间,陆偃的眼尾泛红,妖魅若同红莲般盛开。
次日,薛式篷从诏狱出来,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两眼呆滞,如同一个活死人一般。
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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