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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眼见不为实(3 / 4)

成了被告。而原来的被告则成个原告。

两天前,太师夫人在堂上巧舌如簧,不仅为自己脱罪,还让姚家很憋屈,几乎再次成了全城笑柄。

两天之后,姚家儿子,在公堂上精彩表演,反将了一军!几乎得到全城喝彩支持。

才两天功夫,位置就完全调了个个儿。

然而,这世间,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似乎都是不幸的角色。

前一个案,刚刚结案,汪净慈所说的事,件件桩桩都有一大堆证人。

甚至人民群众和皇帝,还有原告姚家人都成了她的证人。

她与有常曾有过的一段情,帝都有很多知情人,有常护送她的原因,高大人传讯君柔时,君柔如实相告。

还有有常那两封信的笔迹,皇帝,韦丞相的儿子,有常的好友韦思过,君柔等都看过,都说是有常的笔迹。

甚至,当晚,净慈与有常在山顶大佛处的事,高大人四方查探之下,都找到了目击证人。

这是一个修道的人,他当晚在旁的一处山头打坐,远远的看到山顶大佛处有人影,由于相隔太远,看不太清,但看到确实是三个人影。

最后,似乎有一个掉下去,另一个女子的身影试图是想拉回他,最后也不知怎的,应是拉脱手,摔了回来,摔回来后,她站起来,似乎要跟着跳下去,最后被第三个人死死拉着。

如此一说,汪净慈说的句句属实,最后一个人的证词很重要,证明她不仅不会杀人,还拼死相救过。

所以最后案件太师夫人被定无罪。

如意直到案件最终定案,才佩服夫人思绪缜密,精明。

终于明白夫人的那句:“没有什么比如实交待,更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了。”的真正意思。

整件案中,如果官府发现夫人稍有作假,那就证明,她跟案子脱不了关系。

所以没有什么,比完完整整地将整件实“如实交待”最能让人信服了。

她的“如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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