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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代夫娶妻(2 / 4)

三年为限。三年之后,我自会让鄢陵出面,代表秦王府与你和离。届时再由爹爹与你阿娘,为你择一良人,你可愿意?”

李二的想法也很简单。

就如长乐所言,李忘忧“尸骨未寒”,他便悔婚,这般做确实有损皇家颜面。

既然如此,不若干脆将长乐嫁入李府。

以三年为期,待三年之后,再将长乐重新嫁人。

如此一来,即顾全了李忘忧与皇家的颜面,又不耽搁自己女儿的人生。

反正皇帝的女儿不愁嫁。

何况在大唐,女人和离之后再嫁,并非什么新鲜事。

三年之后,长乐也不过十五岁而已,正是嫁人的好年岁。

在李二看来,如今自己女儿正因李忘忧的突然离世而悲伤难过,正是用情最深之时。此时让她嫁与长孙冲,确实是强人所难了。

不若等上三年时间,待时光流逝,小女儿的炙热感情,自然会慢慢淡下来。

届时再让长乐重新嫁人,岂不是两全齐美?

长孙皇后立刻明白了自己丈夫的用意,却也不禁暗自点头,觉得这办法当真不错。

“好,若是长乐你能答应这个条件,那为娘便同意你嫁入秦王府。”

长乐也听懂了李二话里的意思,她略一犹豫,最终还是咬牙点头答应了下来。

只是在长乐心中,却是有另外的心思。

在她想来,只要自己嫁到了李府,三年后是否和离,那就未必作数了。

李二两公母与长乐各怀心思,将婚事便这般给定了下来。

待苏长卿得知此事后,却是被弄得哭笑不得。

她的丈夫李忘忧都陨落在大漠了,正是举家服丧之际,李二居然还要将长乐嫁入府中,让她代夫娶妻。

这算什么?

冥婚?

此事在苏长卿看来荒谬无比,自然不愿点头答应。

何况长乐即便嫁入府中,三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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