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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7 不敢待讼(4 / 5)

报仇雪恨,那是孝义人情;罪而伏刑,那是术治法度。时人各执一端,高贤亦不能厘清彼此。李君两端并论,我倒想请教一下,你认为此事应当如何论处?”

沈哲子这个问题,看似寻常,其实已经牵涉到一个由来已久的意识形态问题。魏晋这个年代,混乱之处不只体现在兵灾连连,更体现在思想上。

所谓的玄学大昌,其实只是一个比较表象的特征,学术上和思想上的碰撞,不止体现在那些清谈命题或是残酷政治斗争中,其实每一个人身上,都有这种矛盾和焦灼。

像是庾亮这种时下第一流的名士,学理上的造诣体现在玄儒兼修,出入其间,这么一说倒是显得从容自由,思想恣意驰骋。但其实落实在真正的行动上,仍然免不了着重刑名。而类似言行之间的矛盾,其实在《世说新语》中比比皆是。

后人推许魏晋,多言那种放达恣意的精神世界,但其实魏晋人士精神很贫穷,很困顿。他们自己甚至都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之不疑,奉行不悖的信念,于是这就造成了不少所谓的玄学名士,一个个言谈风雅无比,私底下都是贪鄙成风的扭曲形象。

沈哲子作为一个后世而来的灵魂,他在思想上的进步性体现在,他深知玄学只是一个麻醉精神的理论,并不具备任何实际操作性,从来都不是能够让普世受益的学说。像是王导那种求诸简约的执政方法,只能流于于世无益的愦愦之政。

这种昏聩,或者可以说能够适应当时复杂的矛盾关系,不会给社会造成大的动荡和负担。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又何尝不是牺牲了整个社会的活力和进步为代价?

李充说的这话看似颇有觉悟,仇是一定要报的,但是做错了也认罚。可问题是,觉悟是觉悟,实行起来却困难。执着于孝义,是应该值得褒扬的,但是如果褒扬,那么就间接承认了他家违规建筑是合法的,而那些劳役也就等于被定性为盗贼。

那么接下来再怎么罚?只能罚他擅闯丁营,而最重要的人命反而不必再提。某种程度上来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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