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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4章(7 / 10)

还原了整个过程。

9月17日,那天是星期五,下班后大约五点半,工商所一群人和部分家属来到县里的金港大酒店。

工商所不定期进行聚餐,短则一个月,长则一季度,费用由“工商协会”负责。这次的聚餐是副所长姚江提议的,本来上个星期就准备聚餐了,结果当时所长王红民外出开会,所以顺延到这个周五。

金港大酒店共十七楼,一层是大厅,二到六层是饭店,七层以上是住宿。当时工商所吃饭位于二层的中号酒席厅“熊猫厅”,这里的名字都以珍惜动物命名。

他们共开了六桌,六名男性正式工和司机林小峰同坐一桌,位于门口进来的左侧。往右一桌是他们几人的女性家属和小孩,再过去四桌是其他的合同工和部分家属。

当时县局刑侦队在上星期拿了三万元的破案奖金,这星期县局又额外批了他们五千元的庆功奖,所以也刚好在9月17号那天来到金港酒店消费,他们在三楼的“鲸鱼厅”,开了四桌。

工商所聚餐开始后,两名女服务员拿茶壶给每位客人倒了大麦茶,此后一直站在门内左侧的服务间内,通过服务间的窗口拿菜上菜,并不时按照客人吩咐,开酒、倒饮料、换托盘。

根据两名服务员的交代和相互证明,从聚餐开始到汪海全最后倒地,她们俩均未出过酒席厅,厅外的监控也证实了这点。厕所位于服务间旁,两名服务员说从头到尾没去上过厕所,但这点除了两人自己相互证明外,没有其他人或监控能作证。

上菜开始后,第一桌的七个男人觥筹交错,相互敬酒、分烟,没有发生任何状况。执法队长汪海全背门而坐,他的右手边坐着工商所的司机林小峰,再右边是所长王红民,下面依次是副所长姚江,三个科员徐涛、周国贸、方剑,七人间距均匀。并且由于一张大桌只坐了七个人,彼此距离很宽敞。

过了二十多分钟,门突然被打开,一位做水产品外贸加工的企业老板闯进来,当时他的脸通红,显然喝了不少酒,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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