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说,是说他和余瑞香一段情史。
无论这事有无,这分明是他向对手方表示思慕的,登了出去,我倒做了一个为甚来由的红娘了。余瑞香和我虽然只是会过一面,她是李冬青的朋友,她要看见了,还要说我存心和她开玩笑呢!不过我那里不登,也怕他投到别家报馆去,我不妨通知余瑞香一声。“便写了一封信给李冬青,将毕波丽的小说稿子和信,包在一处,打发车夫送到李冬青家去。意思是要李冬青把这个事转告余瑞香。李冬青将信一看,她就猜中十之八九,她心想余瑞香是喜欢打扮得花蝴蝶一般,出入游戏场所的。日子久了,怎能够没有思慕她的?这个做小说的人,明明说他自己为余瑞香疯魔了,恐怕手段还不仅于此而止。当日晚上她想了一想,就在灯下写了两封信,一封给杨杏园的,大意说:足见心细,原稿奉还。不过这种事社会上很多,可以一笑置之。
密斯余那里也就不必转告,省得她作无谓的烦恼。我深知密斯余,为人人格是很高尚的,这个姓毕的举动,适足见其无聊罢了。一封信给史科莲的。大意说:星期日若是无事,请你一个人到合下来谈谈。到了次日,她就把两封信都送到邮筒子里去了。
史科莲接到这信,她一想李冬青为人,是很沉静的,她叫我一个人去,一定有原故在内,我且不要告诉人,一个人去走一趟。我去一两个钟头就回来,家里一定可以瞒得过去。到了星期这一天,史科莲果然一个人到李冬青家里来。偏是出门,走得匆促,忘记带零钱。她又不好意思一到李冬青家,就叫人家拿车钱,只好走着。
走到长安街,她觉得两边的槐树林子,绿荫荫地,很有意思,便一个人在树林子里走着。走不到几步路,忽然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后边突然说道:“上学啊,小姐。”
史科莲回头一看,见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身上穿着一件旧蓝布长衫,头上戴着一顶花格子布,一块瓦的便帽。两只耳朵上,还穿着两个镀金耳环。看那个样子,似乎是个女戏子。便随口答道:“出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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