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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董卓伏诛(四)(4 / 5)

事,看似与此前的尚书令职责类似,但却有本质的区别,尚书令官秩毕竟太低,而且名义上还属于少府管辖,属于内廷职务,更要完全听命于天子,而录尚书事却是外朝重臣对尚书台事务的总领,相当于帮天子管起所有的文书事务,包括批阅奏折,行使原属天子的权力。前汉的霍光、东汉的窦武、何进都是官拜大将军、录尚书事,录尚书事往往意味着一个权臣的诞生。

王允录尚书事,可谓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完全掌控了朝政,从某一种程度上讲是替代了董卓。

不过朝臣对于王允这个士人还是极为认可的,不同于对董卓那个凉州武人的排斥。

王允录尚书事后,立时将皇甫嵩、马日磾等朝臣放出大狱,以皇甫嵩为征西将军,命他率兵去攻打郿坞,诛杀董卓三族。

与此同时,又表奏吕布诛杀董卓的大功,以之为奋威将军、假节、仪比三司,封温侯。

这相当于一下子给了吕布四个重赏。

第一,奋威将军,与皇甫嵩的征西将军职位相当,高于董卓麾下所有中郎将。

第二,假节,就是加赐代表天子的符节,对于违犯军法的将领,有先斩后奏的大权,这一点却比皇甫嵩的征西将军权力大了。

第三,仪同三司。“三司”指的是太尉、司徒、司空等“三公”,“三公”是普天下士人做官的最高目标。吕布如今虽然诛杀董卓,但没有经学素养,除非像董卓那样,否则根本做不了三公。王允便赐他仪同三司,就是享受三公级待遇,并有自征长史、主簿等属吏的权力。

第四,封温侯。两汉以来,列侯是非宗室朝臣得封的最高爵位,列侯有县侯、乡侯、亭侯三级,其中以县侯最高,而温侯便是河内郡温县之侯,属于县侯,是最高级别的列侯,也是董卓曾经封给王允的爵位,如今被王允让给了吕布。

夜晚,司徒府中,王盖不解的看着父亲,问道:“父亲,吕布终究不过一个轻侠,纵然诛杀董卓,也不过是为了名利而已,若非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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