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书阁>历史军事>大唐农圣> 第398章 论法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98章 论法(4 / 5)

一时不决的事情,魏征很聪明的选择了搁置,到底怎么做,他还可以找皇帝来拍板,如果皇帝要他们成为孤臣,他们也是别无选择的。

然之后,魏征对法部下属衙门的建设,以及管理制度的陈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孙享福建议法部将地方衙门设置为道,州,县,三级,统一定名为法院,取证,抓捕,犯人看管,都是由刑部来做。审理,定罪,判罚,则是必须要经过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宣判裁决。

而且,还允许原告,被告,不服判决的任意一方,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对于现行犯罪,或者破坏公共事业的,还能由官府作为原告,直接提起诉讼,不允许上诉。

而位于长安的法部衙门,则会成为全国最高法院,拥有终审仲裁权,这一系列的设置,魏征都觉得非常合理,他就是觉得,这样一来的话,以往的县衙的公堂,只怕就要归法官来坐堂了。

“如此,才是合理的,县令,就不应该坐在衙门里喝茶想清福,作为地方官,如何掌管地方?多去田间地头多看一看百姓的需求,敦促生产,到各衙门,各部门多巡视,监察,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工作,才是他应该做的。”

“如此一来的话,我法部,今后岂不是要是管理上千官员?”

“所以,今次科举,明法科的取中率才会这么高嘛!”

对此,魏征也是无言,明法科的考卷他看过,基本都是选择,判断,问答分析题,未必需要多高的文化水平,但想要拿高分,必须要有一颗理智,并且公正的心。

其实具备这两点,就具备成为这个时期法官的基本条件了,至于究竟要怎么判罚案件,到时候,还要在一系列修法,以及培训适应之后,才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能,这个过程只怕不短。

再之后的疑问,就是陪审团制度了。

魏征不明白,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什么要不固定的邀请多个社会职业阶层的人来做陪审团,判决的时候,还要尊重陪审团的意见,既然前面都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