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金贩子在金沙江边,见到白老大和陈大小姐之时,距离白老大扶伤闯出哥老会总舵,一定不会太久。因为蛊苗的宝虫,在生日宴上一亮出来,就立时引起了五位袍哥大爷的注意。
这一来,事情就变得十分可疑了——照白老大所说,他伤得极重,且是内伤。这样的伤,就算有极好的灵丹妙药,也至少得调养二三十天,才能复原。
如果白老大伤势未愈,他似乎不应该有那么好的心情,陪伴美人,并骑西行。
可是时间又确然是在他伤后不久的事,那么,情形就只有一个可能,白老大的救命恩人,就是大帅府的大小姐。
当我把这一点提出来的时候,白素把头摇得和博浪鼓一样——那天她恰好戴了一副长长的珍珠耳环,所以使劲摇头的模样,格外可爱。
她一面摇头,一面道:“你想到哪里去了。你没听何先达说,大小姐是念洋书的。”
我坚持自己的看法:“念洋书,至少也得十几岁之后的事,她的少女时期,必然是在帅府中度过的,她的妹妹就说是姐姐抚养她长大的。”
白素皱着眉:“奇怪,帅府之中,仆佣厮养成群,怎会有劳动大小姐来抚养二小姐之理?”
我的理解是:“那自然是姐姐十分关切妹妹之故,小女孩记忆模糊,可是印象又十分深刻,所以才夸张地感到自己是由姐姐抚养成人的了。”
白素沉默了片刻,才道:“那也不能引申为大小姐就是爹的救命恩人——她一个女孩子家,爹是江湖大豪,又受了重伤,怎么相救?”
我一翻眼:“你就不让大小姐也有一身绝世的武功,再加有妙手回春的神医绝技?”
白素撇了撇嘴:“你的想像力真丰富,刚才还说她在大帅府长大,上哪儿学绝世武功去?”
我一拍桌子:“就是由于她自小在帅府中长大,才有学武功的机会,陈将军手握重兵,权倾一方,又性好结交江湖豪杰,他自己就有一身的武艺,四川的武风甚盛,高手极多,单是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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