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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别人配不上它(3 / 6)

负责服侍安争的那个侍女看起来也很好奇,忍不住往前倾着身子,似乎想尽力靠的安争近一些来捕捉安争脸上的表情变化。

可事实上,安争一点儿表情变化都没有。

别人都是敲打金属罩子来判断回声,而安争则不一样。他的手指在金属罩子上轻轻的滑过,那声音竟然有几分悦耳,虽然不清脆,可像是某种乐器发出的声音。更为让人惊奇的是,随着他手指滑过的弧度,那声音居然还有韵律上的改变。安争的用时很快,比甄壮碧最少快了一倍,然后他走回来坐下,看起来云淡风轻。

服侍他的侍女立刻捧着纸笔,在他面前蹲下来。她手里有一个托盘,纸和笔都放在托盘上面。她那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先是盯着安争的脸看,然后又盯着安争的手看。

安争写的很快,似乎没有任何犹豫。杜瘦瘦看不清楚安争写的是什么,不过他看到那个侍女的表情有些惊讶,然后变成了不可思议。

“好了。”

庄菲菲走到前面:“大家都已经鉴定完毕,想来大家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在大家公布自己的答案之前,我先来说一下这第一轮鉴宝优胜者的奖品。”

她一回身,从身后侍女捧着托盘里拿起来一件东西。

“这是一件小东西,算不上特别值钱,但它的特别之处在于护肤驱虫。”

安争抬头看了看,庄菲菲手里拿着的是一根栩栩如生的玫瑰花形状的簪子。尤其是那花朵,怎么看怎么漂亮完美无瑕。花朵只有真的玫瑰花一半大小,做工精致的让人赞叹。虽然离着不算近,但大家都是眼力过人的行家,所以看得出来,那玫瑰花簪子上的花瓣花纹,都很精细。

“只有爱护自己女人的男人,才会舍得买这样对修行无用但会讨女孩子欢心的东西。这花瓣是用翠品的山玫瑰特制而成,形态上缩小了不少,但可保至少两百年不会凋谢。簪子是碧玉,算是一件小小的法器。正是夏日,带着这簪子出门就不会被太阳晒的难受,还可以将蚊虫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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