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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八节 裁决(2)(4 / 5)

所以,在很多地方,豪族地主,打死下人和奴仆甚至是妾、子女,就跟打死一条狗一样。

许多豪强的院子里,埋得尸体,不是一件两件。

苦主和苦主的父母兄弟,欲告无门。

这肯定是不行的。

最最重要的一点,这样的律法,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和道德悖论。

所以,后世的统治者,干脆就懒得再管这些事情,将相关问题,完全踢给了家族和宗族。

于是就有私刑。

刘彻自然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的。

“是以,朕觉得,应该这样,若今后再有类似于直躬的案子,那便罚直父赔付苦主被盗之损失,直父则免于刑罚,但直躬却也不能再得嘉奖……”刘彻说完这段话,也是长出了一口气。

他自然知道,这样的选择,会有些问题。

但,其实那是他以两千年后的思维来看,才有的问题。

事实上,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文化和传统的缘故,其实,这才是最佳选择。

不然的话,无论是判处直躬的父亲有罪,还是判处无罪,都将引发灾难。

甚至,到头来,儒法,乃至于黄老派,都不能接受。

听完天子的裁决,无论是儒法,还是大臣,都是相互看了一眼,眼神里都有所不满,但却也都知道,这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政治,就是妥协,就是折中嘛。

天子的这个裁决,既照顾儒家的颜面和感情以及诉求,也维护了法家的体面和法律的尊严。

最重要的是,还给出了一个今后解决类似家庭问题的办法。

日后,遇到类似家庭犯罪,譬如说啊,家主失手打死了奴仆,依照制度,奴仆和他的亲人是不可以告状,但是——官府却是可以追究的,而且,外人可以告状。

这常常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但,经过天子这样的裁决,就有了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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