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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三十八节 敢有再议者族!(3 / 4)

不用看别人,就看看后世某国,最初,贪污五千块就要掉脑袋,于是吏治清廉,没有人敢贪污犯罪。

可是,到了后来,贪污五亿、五十亿,都只是蹲监狱而已,而且,还有机会出来……

结果是什么?

所有人都看到了!

贪污之风,蔚然成风。

对刘彻来说,这是极大的警告。

仅仅是从这个方面考虑,刘彻也绝不会同意儒家的那套理论。

法律和刑罚,就是为了维护秩序而存在的。

破坏秩序者,必须得到应有的对等惩罚。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这是汉律永远不会妥协和变色的原则。

是汉室的第一宪法修正案!

更何况……

儒家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啊!

他们的主张背后,受益最大的会是那个群体?

泥腿子庶民和自耕农吗?

开什么玩笑?!

假如法律变得温柔起来,犯罪成本下降,谁会是最肆无忌惮的那个人?

老百姓?中产阶级?

你确定这不是在开玩笑?

事实证明,最终受益的必然是大地主大贵族和大商人!

假如汉室一年的死刑犯只有几十个或者一个都没有,那么,地方豪强,就再也没有什么需要害怕的东西了。

悬在他们头上的达克莫里斯之剑将消失无踪。

长久以来,震慑着列侯勋贵的紧箍咒也会消失无踪。

这些家伙在有着严刑酷法和犯法必纠的汉律时,尚且都可以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悍然铤而走险,剥削和压迫、鱼肉百姓,欺凌乡邻。

没有了这一切后,他们难道会收心养性不成?

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旁的不说,刘彻即位以来,他亲手勾绝的那一千三百二十五名死刑犯以及地方官得到授权后斩杀的上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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