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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六节 争权夺利(3 / 8)

——既然第一个螃蟹没吃到,那就更要把队伍站好了。

不能对抗天子啊,更不能在天子心里留下‘某某跟朕不对头,老是喜欢对着干’的印象。

尤其是千石左右的诸司曹主官。

对这些人来说,他们的升迁任免,未来前途,全系于刘彻这个皇帝的喜怒。

得罪了皇帝等于自绝于仕途。

前代名臣冯唐的例子,就很好的教育了这些人,不要对抗,更不要得罪皇帝。

不然,你就算再有才华,也得在郡国打转。

想回中央?做梦去吧!

但两千石们的想法,就又不同了。

当官当到两千石,就已经进入了汉室‘将相不辱’的保护范围。

皇帝即使再厌恶他们,撑死了也就下放地方。

两千石朝臣下放,至少也是地方郡守。

即使最被皇帝讨厌的人,也能捞个类似诸侯王太傅、丞相一类的官职,聊以自慰。

先帝时,故廷尉张释之,把先帝都得罪成那个样子了,还不是能成为诸侯王丞相?

当然了,一般情况下,也没有那个两千石朝臣愿意为了一些不相干的东西,去跟皇帝死磕,更加不会故意对抗皇帝了。

但,假如,某个事情牵扯到的利益跟好处实在太大了的话。

肯定有人愿意稍微冒些风险了。

譬如,少府刘舍跟大农直不疑,就一定愿意在主爵都尉的问题上‘据理力争’。

誓要将这个衙门变成自己衙门下属的司曹之一。

而丞相府跟御史大夫衙门的官僚们,也是虎视眈眈。

汉家制度之下,丞相跟御史大夫衙门,在许多职权上交叉重叠,彼此之间,更是明争暗斗不止。

在理论上,丞相总揽天下军国大事。执百官之牛耳,是为天子之下,最高等级的大臣。

但御史大夫也不差,身为亚相,操监督百官。执弹劾大权。更领有文书图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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