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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节 诏书与三老(4 / 7)

养老之意哉?俱为令!”刘彻早已打好腹稿,此刻慢慢道出,台下尚书连忙跪着用刀笔,将这诏命刻在竹简上。

汉制,皇帝诏书或策书,都是一式三份。

一份交给丞相、御史大夫,一份留存在石渠阁档案馆。作为备案。还有一份,则是交给受诏人或者执行该命令的官员、贵族、有关部门。

任何诏书,假如,在石渠阁中没有备案。

那么,就算是真的,那也是假的,不具备合法性。

是以汉室对皇帝诏书的保管和存档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和制度。

基本上每一份诏书,制定完成后都有专人保管、审查。

为了防止万一。每个月,尚书台的尚书都会按照目录。逐一核查保管的诏书。

这样的制度确保了没有人能伪造任何皇帝的诏命。

同样,在这样的制度中,汉室不可能有什么密诏之类的玩意——即使有,只要石渠阁里没有备案的副诏,按照制度,就算是真的,就算皇帝也知道,那也是假的。

前世,窦婴就是死于一封没有经过备案的诏书……

不过话又说回来,老刘家用没有备案的诏书来忽悠臣子甚至捅臣子刀子这样的事情,做的很熟练。

譬如枳候薄昭……

谁又能证明,薄昭当初到底是矫诏呢?还是真有其诏?

反正他人都死了,死无对证!

尚书们录诏的速度比较慢,毕竟,用刀笔在竹简上以隶书刻录,有些困难。

刘彻等了一会,等他们写完,才继续接着道:“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更赐帛人两锭,絮三斤!赐物及当禀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廧夫、令吏致!两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刘彻的这道诏书,在汉室,是政治正确再不过的命令了!

以孝治天下,从皇帝到黎庶,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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