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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节 重赏!(4 / 9)

,诅咒君父。

这等于天朝有个官二代,跑到了天安门前。中南海前。举着牌子大喊,GCD下台,这就是找死啊!

纵使晁错眼睛瞎了,耳朵聋了,也不可能放过此人。

于是,纪恢锒铛下狱。

整个过程,纪恢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反而面露微笑。

经过审讯,纪恢对于他的罪行供认不讳,他也坦承,他这么干,就是要弄死他爹纪嘉和他弟弟纪相夫。

他就是要把那个看不起他的老爹和那个抢了他位置的弟弟拉下水。

不得不说,这纪恢果然是个疯子,神经病。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了。

纪恢的行为。大逆无道,必然是要腰斩弃市的!

但是。按照汉律,谋反、诅咒君父,夷三族!

也就是说,纪恢的罪行,无论他老爹和他的弟弟,母亲甚至外祖父家族,是否知晓,是否赞同,是否参与,一律株连!

要是坚持依照法律来办的话,纪恢的老爹和弟弟还有母亲以及整个襄平侯家族,统统要处死!

倘若是别的案件,那也罢了。

但此案,却是给汉室朝廷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纪恢的行为,分明就是故意要报复纪嘉和纪相夫。

倘若依照汉律执行。

纪恢腰斩,其家族全部死罪!

那么以后,有人在争夺家产或者对父母的安排不满意,横下心来,学习纪恢的榜样,怎么办?

这就好比后世,南京老太太一倒地,全国道德水平下降一大半,道理是一样的。

这会带来一个道德上的勃论。

给坏人可乘之机,甚至还会引发整个社会秩序与伦理道德的崩溃。

而不追究此事,那么,国法何在?法律还要不要维护了?

以后再遇到有人谋反,那人的家族拿纪恢的例子出来说事,怎么办?

这里,就必须要提到一个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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