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上,程郑婴最怕见的人就是汉室天子了。
毕竟他的财富很大一部分是挖了邓通墙脚得来的。
而当今天子两年前下令,将邓通的财富全部充公。
这就意味着,在事实上,他挖的是天子的墙脚。
见天子,等于是老鼠去见猫,不怕的都是疯子!
刘彻笑了笑,安慰他道:“先生莫急,只要能凿开褒斜道,孤保证,孤的皇父不会治罪先生!”
刘彻特意漏掉了卓王孙。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卓王孙可是有一个娇滴滴的漂亮女儿卓文君。
虽然现在卓文君还是一只粉嫩嫩的小萝莉,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刘彻决定,还是先把这只小萝莉收藏起来再说。
刘彻一点也不怕卓王孙跟程郑婴不拿钱出来或者虚与委蛇什么的。
答案很简单。
他们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那么大的家业,他们舍得抛弃,就此流浪天涯?
更何况,汉室的商人,可是一直都在孜孜不倦的寻找着当官的途径。
前世,小猪不就招安了两个不亚于程郑婴的大商贾孔仅和郭咸阳吗?
当然,好处还是要给的。
不然,程郑婴和卓王孙,凭什么给他刘彻卖命?
于是刘彻道:“先生的女儿,什么时候来长安?”
程郑婴闻言,眼神一阵恍惚,他有些搞不懂刘彻的态度为什么又变了。
但是……
程郑婴很清楚,只要自己的女儿能够进宫,从而实现那个‘贵不可言’的卜语,那么,付出再多财富都是值得的!
因为,程郑婴这三十年的商贾生涯告诉他。
再多的钱,也顶不过刀剑的锋利。
只有成为皇亲国戚,才是家族和他的财富的长久之道。
这么想着。程郑婴于是俯首叩首。道:“小民之女,大概明岁正月来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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