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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超级金矿!(4 / 5)

光之城》,因为YOUNG-BOSS的话是:“我爱贝拉!我爱爱德华!我们一定要争取到它的电影拍摄版权!”《攻陷拉斯维加斯》、《穿普拉达的恶魔》已被神奇扬成功地搬上银幕,FF当下进行着的改编畅销书型项目还有《马利和我》,他的目光不会出错,得到指令的制片部高速转运。

这个世界的今天,也只有王扬才知道《暮光之城》的恐怖之处,且不说其图书销量,以后看着它的系列影片的成绩,有多少片商会后悔得捶胸顿足?大喊:“上帝啊!为什么!?为什么!?”……如果派拉蒙稍为重视它,根本不会轮到顶峰娱乐制作这个系列。顶峰是一家主要为影片发行DVD的独立电影公司,与众多独立片商合作,近年也偶尔参与制片投资,如《美国派》、《记忆碎片》、《史密斯夫妻》、《格林兄弟》等片都有它的身影,原本到2007年购下《暮光之城》系列的版权并斥资3700万制作《暮色》时,顶峰已是孤注一掷,假若这充满风险和机遇的一搏结果是失败,它的财务报表会非常难看。

而且顶峰的院线发行能力和经验都不高,所以要是其它独立电影公司足够重视,《暮色》的制作费不会寒碜得连五千万档都触不到,从MTV电影放弃《暮光之城》开始,一切都阴错阳差,然后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商业奇迹。

尽管它的系列影片在影评界的口碑都不怎么样,四部电影的烂番茄新鲜度分别为49%、28%、49%、25%,但它的票房足以说明一切,2008年第一部《暮色》3700万成本/1.92亿北美票房/3.92亿全球票房,2009年第二部《新月》5000万成本/2.96亿/7.09亿,2010年第三部《月食》6800万成本/3亿/6.98亿,2011年《破晓PART1》1.1亿成本/2.8亿/7.05亿,2012年《破晓PART2》……只前面四部总共2.65亿制作成本,疯狂地收下了25.04亿全球票房!DVD等各种后期销售必然亦是一个惊人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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