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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加班!(2 / 7)

来的集大成者,大体适应了唐时的生产力水平,对一个人的社会行为做出了切合实际的规范——整体还是比较宽松的,该玩玩,该跳舞跳舞,该做生意做生意。

明法科学生的考试,涉及到仪典律令的,也以《开元礼》为准,不管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礼记》是什么样的了。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法律、仪典本来就该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的生产力,《礼记》都特么过去千年了,你还抱着这本书不放,有什么意义?

唐人还是很能想得开的,汉时能成《礼记》,服务于当时的社会,我就不能新编一本,服务于此时的社会吗?

“明法科不能罢废,也不能降低难度。”邵树德说道。

总计40道题目,10道帖经,即默写填空出法律条文。

20条律令墨义,其实是让你阐述对律令条文的理解,有点司法解释的味道。

10条策论,这个就是出题了,比如你认为法律条文有没有不合理的,有没有需要改进的,有时甚至出应用题,让你应用法律条文来断桉。

“臣遵旨。”陈诚应道。

“明法科非常重要,朕将来说不定还要新编纂一些细分的律令。”邵树德说道:“此科考试,宁缺母滥。三年取两士又如何?对了,这两人现在何处?”

“一为御史台录事,一为监察御史。”陈诚回道。

“可以了。”邵树德点头道。

无论是录事还是监察御史,都是八九品的小官,但权力不小。

御史台本身是监察机构。

录事在御史台从事文书工作。

监察御史共有十人,“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糺视刑狱,肃整朝仪。”各有各的分管业务,权力还是比较大的。

这一条过后,君臣数人又谈起了三史科。

三史即《史记》、《汉书》、《东观汉记》这三本史书。

《东观汉记》因为种种原因,散佚很多,不太适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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